东易日盛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10月17日,东易日盛发布公告称,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据悉,2023年及2024年期间,鹏元兴达与东易日盛签署《产品采购合同》,申请人已完成663.68万元材料交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清偿鹏元兴达到期债权的金额为516.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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