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美凯龙公告显示,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阿里网络(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杭州灏月、传滨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传航科技(杭州)有限公司,阿里网络与杭州灏月于11月30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阿里网络持有的2.48亿股公司股份全部由分立后新设公司杭州灏月承继,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70%。每股转让价格为4.24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10.52亿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阿里网络不再持有美凯龙任何股份,杭州灏月持有美凯龙总股本的 5.70%。阿里巴巴与杭州灏月属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的股东权益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