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某门窗公司侵权宜家被判赔200万元

佛山某门窗公司及海口某经销部未经授权,使用“康派宜家”商标及“精工·静音·更宜家”“KANGPAI IKEA”标识,为此,宜家指控该公司侵犯商标权。近日,海南知识产权法院判定,“宜家”商标的驰名地位赋予其更强的法律保护力度,即便涉案商品分类不同,侵权行为依然成立。最终,法院裁定侵权方停止侵权,并赔偿宜家公司人民币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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